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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 朋友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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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忠枢你怎么回事?做为一名军官,一名堂堂的上上下下寄以厚望的新建陆军的军官。怎么可以做这种有违军誉的事?

袁世凯很激动,声色俱厉。

阮忠枢没有思想准备,也确实不知道这是“有违军誉”的事,吓得赶紧从袁世凯的营帐退出。

事后想想觉得不对劲,袁世凯的大姨太太不就是妓院出来的吗?他怎么就不“有违军誉”?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吗?

阮忠枢也很生气:这还是朋友吗?不是求我办事那时候了?这倒使阮忠枢突然想明白一件事。

不久前他看过一本外国人写的小说,里边讲一个刚从大学毕业学法律的年轻人,到处找不到生意。

也难怪,谁打官司不是请有点名气的律师?打官司这东西,不管官司输赢,律师费都照给,谁能用刚毕业的学生?

这个年轻人很苦闷,一次喝了点酒,和一个高利贷者发了通牢骚。

讲了自己在学校学业有多优秀,实习时帮别人打官司表现得多出色。发完牢骚就算了吧!酒醒了自己都把这件事忘了。只记得那个高利贷者很抠门,二个人喝酒还是他这个刚毕业的学生,什么收入都没有的人结的帐。

没想到没过几天,有个人来找他代理打官司,费了好大的劲想起来,是那个和自己一块喝过酒的高利贷者。条件就一个,不付费。

理由是像他这样刚出校门的人,给个表现的机会就不错了,还收什么费?

年轻人想反正待着也是待着,不付费就不付费。

给这个高利贷者打了几次官司,这年轻人的名气大了起来。

不少人都请他代理打官司,但这个高利贷者用他代理打官司还是不付费。理由是如果不为他打官司,这年轻人能出名吗?有人请吗?律师费就当年轻人为他付的广告费。

年轻人觉得高利贷者的话也有几分道理,也就没和他计较。

是金子总要发光,年轻人的生意越来越好,一个人干不过来了,他想开个律师事务所。一打听,正好有一个律师事务所要转让,只是自己手里的资金不够用。

这时他想起了那个高利贷者,他们已经成了好朋友,只是帮他打官司,从不付费。

借钱肯定是没问题,想着是自己的好朋友,帮他打官司又从来都是免费,这利息总得优惠些吧?

没有,比别人一分也不少,还有附加条件,继续免费为他打官司。

这还不算,还提出:他在年轻人身上投了资,他要经常看看投资的效果。也就是每周六要到年轻人的律师事务所坐坐,要免费给他一杯茶喝。

到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坐坐,喝杯茶也不算什么,但年轻人心里憋屈呀!

可是,钱不借不行,也只能答应。

等这个年轻人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,把本息都还清时,年轻人实在憋不住,问了高利贷者一个问题:“我们是这么好的朋友,您肯借我钱,既然想成全我,为什么条件还那么苛刻?”

年轻人没好意思提免费为他打官司的事。

高利贷者的回答让年轻人惊呆了,“因为我借钱给你条件那么苛刻,你就不会认为我是有恩于你,所以,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是平等的,没因为我借你钱有丝毫改变;所以我们还可以是这么好的朋友。”

读完这本书后,阮忠枢一直想着这段话。他觉得这段话很玄,人和人不平等就不能成为朋友吗?阮忠枢想不明白?

现在,他懂了,两个不平等的人是做不成朋友的。

怪不得离开李府的时候,李莲英说了一句:“阮老弟到了军营,和袁大人成了长官和下属的关系,这朋友就难做了。”

现在看来,不是难做了,是做不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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