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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第一十四章张莎呀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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树林间,林墨用尽最后一道气力飞奔了十里路后,最终倒在了俩姐弟的搀扶之下。

凌澈不清楚身后有没有追兵,想想这么狼狈的时候也是第一次,却没成想会把凌元跟林墨扯进来。凌澈深知不能自乱阵脚,瞧见远处有一处人家,凌元见之就要上前,却被凌澈拦住:“小元,此地不宜久留,我们不要打扰人家。”

凌澈怕连累他人,没跟弟弟说出心中所想是怕吓到他,却是凌元有所着急道:“姐,小叔受伤太重了,再不找安顿之所,万一小叔死了可怎么办?”

恍惚中的林墨听凌元此话,他的确感觉自己的生命快要枯竭。从小就是凌澈凌元俩人的叔叔,岂可有将死之象,强行忍住伤痛,林墨笑了出来:“小元啊,小叔没那么容易死掉的,小叔有厥犁跟擎身初态……咳咳咳……”

父亲林羡的忠告不是儿戏,林墨未能遵约,身上的伤势只怕是已要了他大半条命,噗的一口,鲜血再次喷口而出。

时间紧迫,凌澈也顾不上那么多,将林墨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,脚步加快了些来道那户人家门前,敲开了人家的门。

应门的是一位年芳十二的姑娘,小姑娘皮肤黑黑的,但见凌澈的清丽清纯模样,小姑娘便被惊住。

在她身后却有人问道:“莎儿,是谁啊?”

被称作莎儿的女孩慌张道:“爹,有人受伤了,需要立即用药……”

那中年男子从女儿身边越过,瞧见凌澈三人个个疲惫不堪,医者仁心的他并未大闭房门,连忙从凌澈手中接过身受重伤的林墨。

凌元对此心情舒展许多,在他跟着小叔往克莫山来的这段路上,一路走来见识到的人情冷暖,都是别人要从他手中要点什么好处才会给予帮助,而今天遇到这户人家,才让他对外界的看法有了些别样的见解。

三人之中,凌澈的伤势较为缓和,比起已无行走能力的林墨而言,她跟胸口被剑挑伤的弟弟算是轻伤。没成想张家家主不仅行医,在过去还是一名武师,他这几十年间与别人磕磕碰碰多少会点正骨术,虽然不敢保证林墨受的伤他没法完全医治,但他已经拿出来祖传的秘方在救治。

凌元第一次听见这祖传秘方的名字时,对此心有芥蒂,大骨汤这俗气的名字越听越像一道菜肴。虽说药香沁鼻,但这张家大叔拿出来的汤药根本上不得台面,连最基本的丹药都不是,如何能医治人?然而姐姐凌澈很放心,毕竟看人无数的她瞧得见张家大叔那忠善的脸庞,且能在这荒山野岭常年居住,没有点真本事如何保全?

凌元自小身居深宫,对外界充满了期待,就算是张家大叔口中医治好了百人的大骨汤也颇多意见,本想执意拿这道泡澡的药水用嘴尝尝味道,瞧瞧跟宫中的滋补汤有什么区别,却被凌澈拦下,还被自家姐姐说成‘救小叔命呢,还胡闹!’

张家人专门给林墨腾出来一间房,凌澈对此十分感激,可弟弟凌元却闲不住,重病的小叔不去照看,吃喝的时候却把张家当做了自家。只有张大叔跟女儿的张家院子有前后院,也算得上是殷实的大户,而凌元在张家犹如自家一般到处窜,见到稀奇古怪的农具就大惊小怪,还时常大叫将张家小姐吓得小脸失了血色,凌澈那时还以为是他遇袭,也将她吓得不轻,最后只能拿着掸子才唬住了调皮的弟弟。

张家小姐名唤张莎,凌元曾当面对张莎说她皮肤黑得怎么像个男孩子,让瞬间失落的张莎不知该如何作答,好在凌澈在旁,及早地将多事凌元拉回身边。她这个做姐姐有时还真不敢想,弟弟会不会真将别人张莎一个姑娘当做男孩了,这让张莎今后如何见人?

凌元可不在意,他闹起了脾气,当着张莎的面儿直说道:“本就黑黑得像个男孩子嘛,她又不像姐那么白。”

凌澈赏了凌元一个栗子,将这好动的弟弟拉倒旁处,再次教育道:“你还说呢,皇上平日可没少叫你少以貌取人,你才出来多久,连平时太傅讲的书上道理全都忘记了?”

凌元一听姐姐对母亲的这般称呼,好没气道:“姐,你别总是皇上前皇上后的,娘就是娘,为什么偏要称呼得这么见外?”

凌澈懒得理会,说道:“反正不许你再这般侮辱人家张姑娘,你再肆无忌惮的话,以后可别叫本宫理会你!”

一听姐姐拿出了公主姿态,凌元觉得姐姐好无趣,只得应是。

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,凌澈所担心的追兵并没有来,这让她松了口气。但凌澈依旧专注着四周的一切异动,为防万一,她会在空时走出张家院子到处走走看看。

说来也怪,张大叔的大骨汤医治好内伤的病人有很多,但将死亡边缘的人拉回来还是头一遭,见到侵泡在木桶之中林墨气色逐渐转好,张大叔对此嘿嘿一笑,说道:“这汤药似乎很对林公子的胃口啊。”

这话说得云里雾里,一旁的凌元问道:“张大叔,你这大骨汤难不成对小叔的伤病有什么特殊之效?”

张大叔也是丈二头脑,只是用那这厚茧的手掌扣着后脑勺说道:“我也只是猜测,这大骨汤以前给别人泡药浴的时候,药香半天都不会消退,而林公子用了不过一个时辰,汤里的香气就淡了许多。”

“这么说来,小叔他很快就会好啦。”凌元开心着,却又有担心,“那还要多久才会好啊?”

张大叔看着这涉世不深的孩子,心头大是喜爱,与凌元说道:“孩子,凡事我们就求个安稳,你家小叔的伤势现在就不是往好的地方发展吗,估计这十天半月才能醒来,痊愈的话大概得一月左右,我们啊,不求他好的有多慢,只求能好。”

凌元的嘴缓慢的舒开,心底里逐渐嚼透了这个道理,也不由得咧嘴笑了笑:“是我心急,只要小叔能好就行了。”

翌日,凌元帮着张家小姐端着水盆路过小院,他本是打算帮着张莎洗菜,好一会儿吃个饱,但见姐姐坐在那儿脸色六神无主,驻足道:“姐,张大叔家的药草很管用,小叔的伤好转了许多,你别太担心了。”

凌澈回神过来,见弟弟在旁,招手唤之,凌元好奇跟上,问道:“姐,你怎么啦?”

凌澈给凌元手中的水盆端至身后的木桌上,仔细打量弟弟一番,轻轻地将他抱在怀中,忧心道:“小元,都怪姐姐不好,把你跟小叔害成这样,若是姐姐早些去摸清李家底细也不至于让我们如此狼狈,你的胸口还疼么?”

凌元拍了拍姐姐的后背,说道:“姐,你弟弟好得很呐,待会儿张莎炒的菜,我能吃两大碗米饭呢!”

凌澈浅浅一笑,心头舒畅了些。

凌元开口想要劝慰姐姐,却被姐姐要求道:“听姐姐话,小叔伤势一好,你跟他就立马回家,好不好?”

“好。”

凌元答应得很快,让姐姐并未起疑心。

张大叔以前是个武人,没动拳脚之后就开起了药馆,平常人都是在药馆安家,可张大叔却放着城里边儿药馆不住,偏偏带着女儿在这深山林里定居,说是这样便于采集药材,也好就近搓药丸,等做出一个批次,再定时到药馆开铺。也不是张大叔吹牛,他做的药丸是城镇里好多人都争相竞购的,仗的便是他老张家曾经用正骨术打下来的这块金字招牌。

父亲是个心细体贴之人,女儿张莎也极为相似,两父女深居山林,对山林里的可食之材大为了解。这几日的三餐里,五菜一汤少有重复,凌元吃惯了宫里的全席,出门在外也吃过客栈里的好菜,但都没有张大叔家里菜肴来的美味。特别是张莎做的一道魔芋鸭,让凌元顿顿都想吃,之后的日子里,凌元经常回忆起这道菜,算是遭遇大难过后精神上的一种美味记忆。

张莎算起来还比凌澈两姐弟小一岁,但性子比较为成熟,形体仪态像极了待嫁的黄花闺女。今天女孩穿着一身红衣,张大叔说红色喜庆,说不定林墨的伤会好的快些,便要张莎穿上显显。着红衣的张莎坐在凳子上,用脚来回踩着铁药碾,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做事,这样的平淡日子持续了多年。

面前跑来了一个口无遮拦的小子,跟她说道:“你是不是不开心我说你黑?”

手臂直直地搭在凳子上,撑起着张莎的纤细身子,做事的她性子如潺潺流水,但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句她低下了头去,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回答凌元的话。

凌元看得出来张莎的心思,笑着说道:“只要你肯叫我一声哥哥,我就不嫌弃你长得黑了。”

张莎不想搭理他了,占便宜还没见过这么光明正大的。

凌元咦了一声,从张莎的左边儿绕到右边儿,张莎被他绕得头晕晕,不知他要做什么,只听得凌元依旧厚颜地问道:“怎么样?”

张莎的小脸别了过去,说道:“你走开,我不想跟你说话。”

谁成想凌元动作好快,他绕到张莎另一侧,把他那笑嘻嘻的脸凑到了做派一向都规矩正统的张莎面前,两人鼻尖相隔不过一指宽,直弄得从小就乖乖牌的张莎凝神倒吸。

凌元的丹凤眼真好看,张莎看入神了。

凌元见她呆住,晃了晃手,问道:“你哑巴啦?”

张莎猛地一回神,正过身子,继续碾药,不再理会凌元。

“不好玩儿。”凌元憋了瘪嘴,没好气道,“不听话的丫头,以后我可都叫你黑妹妹了。”

张莎还是不理。

“你家有馍馍吗?”凌元突然问道,“如果没有,只要是路上可以让我带上吃的,都给我一些吧。”

“你们要走了么?”张莎脚下碾着药草,忽觉不对,“可你叔叔还躺在床上的啊。”

“不是我们,是我,我要走。”

凌元身上的钱已经用完,他林叔身上有,可他没醒来,不能私自拿,他姐姐更是不能告诉,只得想办法让张莎给他准备一些馍馍,让他在路上简单果腹。

张莎见他心中有事,问道:“你去哪里?”

这话勾起了凌元的壮志凌云的性子,他眼中充满了光彩,说道:“去一个许多人都想去的地方啊,克莫山里的单族。”

“啊?”

这不是阳叔叔的义父住地么?

没成想凌元会说出这么大的事来,转念一想,张莎心头也有好些想问的,却没能问出口,只问道:“要往返的还是单程的?”

关于要不要往返的量,凌元自己都没想得这么明白,没料张莎这般体贴,凌元面色露出灿烂的笑容,说道:“你可真好,张叔叔也好好,嘿嘿,我只要够吃四天的馍馍就好。”

见凌元说得轻巧,张莎起身走到屋子角落的柜子旁,从柜子里边儿取出一个包裹,回到凌元身边将包裹打开,说道:“馍馍没有,不过这里有我跟我爹往返药馆的肉干儿,以你的体力,五天应该够吃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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